为贯彻《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加强我校学生住宿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风尚和行为习惯,促进我校校风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1、学生凭《住宿证》到指定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室内家具的安放必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不得擅自调换、变动。
2、学生必须凭销毁、住宿证或学生证出入学生公寓,服从管理人员的检查、询问。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能进入异性宿舍。女生宿舍会客一律在会客室或大厅等候。外来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在值班室登记后方可进入学生宿舍。
3、学生必须按时上课,晚上按时回宿舍休息,公寓楼按夏、冬季作息时间按时落锁。落锁时间,须凭有效证件向本楼管理人员申明理由并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出入。公寓办每月汇总一次学生住宿登记情况并报学生处。无故夜不归宿一次或累计晚归三次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
4、辅导员和各宿舍寝室长要加强对学生住宿的管理。如有夜不归宿的学生和随意留宿的学生,寝室长要及时向辅导员或班主任报告。本寝室有夜不归宿的学生而不及时上报者,寝室长不得参加本年度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的评选。对确实需要留宿其他人员者,必须向辅导员或班主任请示并到宿管处登记备案。学校对各院(系、部)的学生住宿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学期评比一次。
5、学生不得在校外租房居住,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在校外住宿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生家长签名,经院(系、部)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核签署同意意见后,报学生处审批。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填写《4556银河国际在线学生校外住宿安全承诺书》。擅自夜不归宿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6、服从管理,文明住宿。不准在公寓内从事经商活动;宿舍楼内不准吸烟、饮酒划拳;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不准张贴广告;不准打架骂人;不准在宿舍楼内存放车辆;不准在公寓内打麻将;正常学习时间不准在公寓内打牌、下棋;不准在公寓内喧哗、吵闹、大声播放音乐等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对第一次违反以上规定的学生,管理人员有权对其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没收违规物品,通过有关部门对其进行通报批评、扣除学生量化管理积分等,情节严重的上报学生所在院(系、部)和学生处,给予纪律处分。对两次以上违规的学生,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公寓内严禁酗酒、赌博、聚众斗殴、观看色情影视和留宿异性,违者视其错误情节严肃处理,给予纪律处分。
7、爱护公物。对家具、门窗、锁具、电器等设备,不得随意调换、拆装。如有丢失和损坏,要照价赔偿,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8、对在宿舍楼内出现的影响正常生活秩序和发生的非正常事件,每个住宿学生都有阻止不良事态发展的责任和义务,不得有不利于问题解决的言行,更不得参与到不良事件中。
9、尊重公寓管理人员的人格和劳动,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发生矛盾可由学生组织或公寓管理委员会调解,必要时报告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解决,避免发生冲突。若引起争端,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理。
1、重视和做好宿舍文化建设。宿舍内要注意整体布局,宿舍全体成员要按照学校和院(系、部)的基本要求追求高雅,讲究文明,美观大方,形成特色,共同搞好宿舍文化建设。宿舍内不得张贴和摆设不健康的东西,不得随意涂抹,不得杂乱无章,不得损坏公共文化设施。
2、坚持宿舍值日制度。学生宿舍实行学生轮流值日制度,值日生必须于每日上午上课前将卫生打扫完毕,并负责保持室内公用物品摆设整齐、地面清洁、窗明几净。对不遵守宿舍值日制度的同学,寝室长可根据情节轻重帮助纠正,或及时向辅导员和有关部门反映处理。全体宿舍成员应自觉维护宿舍的卫生,接受管理人员和学生干部的监督检查,检查成绩定期公布,与学生的量化管理、评先评优、奖学金评定等挂钩。
3、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倒垃圾;不准在盥洗室乱倒剩菜;不准向窗外乱抛杂物、乱泼脏水。
1、加强学生宿舍设施安全管理。宿舍内外不准私自移动、拆装电线、电器。设施有故障时应及时报告管理员,派专职人员修理。凡擅自拆装者,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一律由肇事者负责。
2、宿舍内严禁使用与保存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锅、电热毯等电热器具和易燃易爆物品。对第一次违反者,除没收器具外,并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两次以上者没收器具,并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宿舍内禁止焚烧废纸、废物,宿舍熄灯期间,禁止使用蜡烛照明,违者视其错误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3、公寓住宿学生要注意个人财产安全。宿舍内不得存放现金;贵重物品手机、首饰、银行卡等要妥善保管,住宿学生出门要关窗落锁,不得将钥匙转借他人。因自我防范不严而发生的安全和被盗事件,有住宿学生自行负责。因宿舍管理疏漏,发生破门撬锁入室的被盗事件,所丢失的物品由当班管理人员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