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政〔2021〕104号
为规范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经营采购活动,根据国家、省、市关于食品和商品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学校的采购规章制度,结合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超市商品和伙食原料的实际管理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或商家是指向4556银河国际在线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管理的食堂、超市提供商品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包括伙食原料供货商和超市商品供应商。
伙食原料供货商分为米面油等大宗伙食原料供货商、半成品伙食原料供货商、采购量小且不便存储的鲜活伙食原料供货商。
第二条 建立供应商库,入库供应商实行合格准入制度。原则上,采购的原料或商品应从供应商库内选择供应商供应。
第三条 供应商的管理坚持分类管理、资格准入、失信约束的原则。
第二章 供应商的引入
第四条 拟引入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政府规定相应资质,同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能力。
第五条 供应商遴选一般采取公开方式进行。当供应商库供应商不足时,可以及时增补遴选。
第六条 实行分级确定供应商办法
1.米面油等大宗伙食原料供货商、半成品伙食原料供货商确定实行学校组织、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承办、有关部门(审计处、财务处、学生工作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等)及专家组成小组评审的办法;其中米面油等大宗伙食原料供货商原则上从“河南省会高校大宗物品类饮食原材料联合采购”确定供应商中选择,不足的或没有的或不适应于我校实际的,可以另行遴选。
2.采购量小且不便存储的鲜活伙食原料供货商由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建立相应的管理办法,并负责遴选和管理。
3.超市商品供应商的确定,采取学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学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共同参与集体商议确定的办法。
第三章 入库供应商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 进入供应商库的商家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自觉接受4556银河国际在线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相关业务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要加强伙食原料和超市商品日常供货管理,建立伙食原料、超市商品采购、验收入库、出库、服务规范等的控制制度,做到规范有序。
第九条 入库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供货要求的供应商实行退出机制,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补充。
第十条 实行供应商诚信档案制度。
1.供应商诚信档案由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统一登记,保存相关信用信息证据,供应商库的所有商家均纳入诚信档案管理。
2.对存在下列违规行为的商家,其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提供假冒伪劣、三无、过期食品原材料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拒绝学校相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4)将采购合同转包、分包;
(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6)服务态度恶劣的;
(7)其他违规行为。
第四章 供应商的考核
第十一条 实行入库供应商年度考核制度。
1.年度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2.年度考核工作由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参与确定。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在“4556银河国际在线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3.考核指标涵盖采购性价比、交货验收、履约、售后服务等全过程,具体内容见附件。
第十二条 对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入库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
第十三条 年度考核结果使用。
年度考核量化考核得分达到90分以上的供应商计为年度考核优秀;量化考核得分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量化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供应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优秀的供应商,可以继续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供应商,剔除出供应商库,不再继续使用。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4556银河国际在线伙食原料供应商和超市商品供应商管理办法》(院政〔2019〕50号)同时废止。
4556银河国际在线
2021年12月6日
附件:4556银河国际在线伙食原料供应商和超市商品供应商考核评价
指标及标准
样表.doc